【我为群众办实事】所队联手,高效破案,你们要的安全感蜀黍给!
2021-04-14 15:59:10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作者:李杰 贺全良          浏览量:976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双峰县公安局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将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成工作实践。

近年来,双峰县公安局不断完善合成作战联动机制,提升线上线下实战效能,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指挥侦查模式,建立“刑侦主导、多警融合、无缝衔接、反应快速、高效打击”的小案快侦快破工作机制,对传统“盗抢骗”等现行侵财刑事案件快侦快破快挽损。

破获抢夺、盗窃系列案件5起

近日,县公安局所队联手,合成作战,破获了发生在双峰县、娄星区等地抢夺、盗窃等系列案件5起,及时为群众挽回了部分财产损失。

3月份,锁石镇、永丰街道等多地发生侵财案件,县局高度重视,为尽快破案,刑侦大队、锁石派出所等单位迅速启动所队联合办案机制展开侦查。经锁石派出所副所长李杰、刑侦大队中队长刘立等办案民警的现场勘验、视频侦查与情报研判,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娄星分局的支持下,发现该案嫌疑人与发生在县城城中路农贸市场的周某手机被抢夺案的作案嫌疑人为同一人。民警将两案合并调查,经深度研判后迅速确定嫌疑人体貌特征,进而锁定嫌疑对象为流窜到我县作案的外市户籍人员吕某。

3月31日下午,民警发现吕某再次出现在双峰县城,于是立即展开布控抓捕。经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默契配合,当天16时许,民警在县城西站成功抓获吕某,并当场查获吕某盗窃所得的一辆摩托车与一台手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吕某对在双峰县内抢夺、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吕某有多次盗窃、抢夺前科,民警继续深挖,并转变讯问策略,在大量证据面前,吕某又如实供述了曾在娄星区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吕某因涉嫌抢夺罪、盗窃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8小时锁定嫌疑人 隔日将其抓获

4月8日7点50分,永丰水陆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他与儿子停放在县城某小区的两辆小车内的现金、手表以及车辆备用钥匙等物品被盗,损失价值一万余元。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随后迅速与局侦查实战中心取得联系,请求增派技术力量,并协助开展侦查研判工作。

刑侦大队中队长刘立带领侦查员围绕犯罪嫌疑人轨迹开展细致的调查走访、视频侦查等工作。经民警仔细研判发现,在当天凌晨3时左右,犯罪嫌疑人步行进入案发现场,通过逐个拉小车车门的方式,确定小车是否上锁,一旦发现未上锁的车便立即进入车内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通过变换各种交通方式进行逃跑并躲避警方的追踪。

当日下午4时左右,距离接到报警8个小时,民警便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立即对其进行布控。4月9日10时,待抓捕时机成熟,民警在县城某网吧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审讯,李某如实供述了其通过拉车门盗窃刘某及其儿子两辆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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